江苏城市足球联赛引爆夏日激情
今夏江苏省首届城市足球联赛以场均25802人的火爆上座率强势破圈,被球迷亲切称为"苏超"。赛事门票供不应求,"比赛第一,友谊第十四"的趣味口号更是在网络掀起热议浪潮。
赛场之外的法律必修课
当足球激情遇上法律边界,这些知识每个球迷都该了解:
赌球牟利:体育精神的毒瘤
以赛事结果为噱头组织下注并抽成,即便打着"小赌怡情"幌子,实则已触碰法律红线。网络赌球不仅违背体育道德,更将面临治安处罚甚至刑事追责。
赛场伤害:自甘风险原则
足球运动的高对抗性难免造成意外伤害。根据民法典规定,参与者需自行承担正常竞技风险,除非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。
天价黄牛票:扰乱市场秩序
原价10元的门票被炒至600元?二手平台高价倒卖比赛门票属于违法行为,将面临最高15日拘留及罚款处罚。
赛事短视频:著作权红线
精彩比赛片段虽值得分享,但未经许可剪辑传播可能构成侵权。赛事节目作为独创性视听作品,受著作权法严格保护。
网络暴力:名誉权不可侵
对运动员的恶意诋毁可能同时触发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责任。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。
本文法律支持:崇川区司法局|发布单位:常州经开区检察
---